继上篇文章《清楚与模糊三》,下面介绍几种运用模糊思维的艺术。 行隆咨询为传化集团讲解绩效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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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处理模糊性问题中的“粗”与“细”的艺术。
对于重大决策、原则问题,管理者须细细调查研究,分清是非,决断处理,但对许多具有模糊性问题的处理却是粗比细好。实际上对于众多情况下的模糊性问题诸如各单位的具体问题,觉得管理团队不团结问题,下属间的隔阂、积怨问题,员工中存在的各种情绪问题,采取“宜粗不宜细”的模糊方式去处理,其效果往往胜于精细深究一筹。如果企图将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问题搞得非常清楚,既增加工作难度,也加大了管理成本。
2.处理模糊问题中的容忍与原谅的艺术。
面对重大原则问题,领导必须旗帜鲜明严肃处理。对管理团队内部、上下级之间、员工之间许多具有模糊性的问题,则以容忍、原谅态度去处理,才能达到管理的目的。我们常说“金无足赤,人无完人”,表示人处在“绝对好”与“绝对坏”之间的某种状态,皆有优点与缺点,这与模糊思维逻辑相一致。既然如此,管理者就应当容忍他人的缺点,原谅他人的过失。著名心理学家斯宾诺莎说:“心不是靠武力征服,而是靠爱和宽容大度征服。”
3.处理模糊问题的拖延与沉默艺术。
管理者处理重大、紧急情况,明朗的问题,无疑应果断、坚决,态度鲜明。但处理某些模糊问题时,则可以采用拖延与沉默的艺术,能推则推。比如对“可做可不做的事”,“可开可不开的会”,“可发可不发的文件”,有意拖延,不会影响大局,反而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,这就是拖延艺术。对“可管可不管的事”、“可说可不说的话”,保持沉默,效果反倒更好。古希腊作家普卢塔克说:“适时的沉默是极大的明智,它胜于任何言辞。”
所以,在管理工作中,处理具有模糊性的工作或问题时,须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。原则性是质的体现,它是确定的,但是在一定条件下,它又是模糊的,须通过灵活性为其镶上一圈“模糊的灵光”。灵活性是量的体现,它是不确定的,须在原则性形成的质的磁场中为其排空“是”与“非”的方向。思维艺术是管理艺术的内在功力,它的成功将带来管理活动的成功。